GB/T 699-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
本标准按照GB/T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
本标准代替GB/T699-1999《优质碳素结构钢》。
本标准与GB/T699-1999相比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-取消了钢棒按冶金质量分类,增加了按表面种类分类(见第3章,1999版第4章,表2和表4);-取消了沸腾钢、半镇静钢(见1999版表1、6.1.1.6和6.1.1.8);修改了08A1钢的化学成分(见表1脚注c,1999版6.1.1.5);将“屈服点”明确为“下屈服强度R。或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,.2”(见表2,1999版表3);增加了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(见表2脚注c)
----修改了钢棒力学性能改锻(轧)的取样规定(见表2中的段,1999版6.4.2);
----确定了顶锻用钢的要求(见6.5.1,1999版6.5.1);
----增加了连铸钢的低倍要求(见表3);
----将表面缺陷细分为缺欠和缺陷(见6.6.1和6.8,1999版6.6.1和6.9);
----增加了表面质量可按GB/T28300的规定(见6.8.4)
----修改了冲击试验、显微组织等检验的取样数量(见表7);
----增加了钢棒的试验结果采用数值修约规则的要求(见8.4.3)。
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83)归口。本标准起草单位: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、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,福建省三钢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、首钢总公司、青岛钢铁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栾燕、戴强、孟瑞瑛、刘建丰、刘桂华、孙志诚、宫翠、胡海平、刘军会、颜丞铭邓志勇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-GB 699-1965、GB699-1988、GB/T699-1999.